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是福鼎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业务涉及政府性项目投资建设、酒店业、房地产业、建材业、旅游业、工业地产开发、园区建设投资、水务行业、城市智慧管理、公共交通、农贸市场、高速公路投资经营、海洋渔业的投资与开发、渔港码头的投资与建设、融资担保、设计测绘检测等10多个行业。截止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约为168亿元;下辖28家全资子公司,5家参股公司。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离职或调动的各类在职人员(在入职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离职或调动证明)。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详见招聘岗位情况表。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代码、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岗位说明及要求、笔试及面试等信息详见《2022年上半年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部分岗位仅设立面试环节。
(二)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2),各招聘岗位具体相关专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结束前按该指导目录的指导意见申请复核,逾期产生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1、除明文要求专业条件的职位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专业也可以按照考生本人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信息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均可查询。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6、依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所列专业,应聘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一致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名者所学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7、部分岗位按专业大类报名者,就读专业必须与从事岗位名称及职责要求相符合。
(三)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执)业资格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4月23日前取得,若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可于2022年8月前取得(具体视疫情情况而定)。已通过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以上与年龄限制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2年4月23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2周岁至28周岁是指“1994年4月23日至2000年4月23日期间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4月23日之后出生”,35、40周岁按此类推。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方式:从考生工作开始时间至2022年4月23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作为简历接收渠道,接收简历邮箱为fdcyfw@163.com,标题请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格式。投递简历时,需附上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及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3日:发布招考公告。
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1日:报考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下午17:30,以报名邮箱收到简历的时间为准。
2022年5月13日:打印准考证。
2022年5月14日:笔试。
2022年5月16日:在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公示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19日: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入围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供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考生逾期未提供资格认证文件的按弃权处理。
面试资格审核地点: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福鼎市潮音北路188号水岸家园三栋二层)
2022年5月21日:面试。
2022年5月24日:在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综合成绩,并公示体检、考核入围人员名单。
2022年5月30日: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
2022年6月6日:将拟聘用人员在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因特殊情况延期,笔试、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1、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类综合知识,C类岗位免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未到场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具有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4)、原“211工程”高校(附件5)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相关专业毕业者免笔试;具有本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职称者免笔试;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免笔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优先录取。
(二)面试
1、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组织面试(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比例),如报考岗位人数少于1:3比例,可按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组织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在报考该岗位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关机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若出现增补人员不足的情况,可按照实际人数安排面试。
3、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
(一)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先按《2022年上半年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以笔试成绩区分先后。未设定优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二)综合成绩未达60分和免笔试者的面试成绩未达70分视为考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的综合成绩中,其笔试分数判定方法为:同岗位报名考生中的笔试最高分,视为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的笔试分数。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根据其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入考察的人员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等材料。工作资历认定及职(执)业资格等要求由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评定。
(四)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入职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体检、考核工作由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或已进入公示期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今后两年内将不得报考由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岗位。
八、薪酬福利
(一)为员工提供相应岗位薪酬工资,提供五险一金、体检、餐费补贴、节日福利等,具体以《2022年上半年福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为准;
(二)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成长平台和晋升渠道。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本公司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咨询电话:0593-2190333。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防疫事项
(一)根据重点场所“三码联查”原则,考试时考生健康码需为绿码、行程码需14天内未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或重点区域、疫苗接种记录为接种新冠疫苗两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